阳江市凯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阳西分公司甲供物资盘点服务专项采购
竞争性谈判 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 项目名称 为 阳江市凯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阳西分公司甲供物资盘点服务专项采购 , 需求单位 /部门 为 阳江市凯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阳西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服务 地点: 阳江 。
2.2采购内容及规模:
1.本次清理范围主要涉及在建项目数量为281个,甲供物资综合领料含税金额107,085,121.94元,其中:在建工程的项目162个,甲供物资综合领料含税金额81,804,889.55元,占比76.39%;已完工结算项目119个,甲供物资综合领料含税金额25,280,232.39元,占比23.61%,针对已完工结算项目如盘点时余料未退库部分也要纳入清理范围;上述物资主要涉存放于分包单位单位仓库及项目现场。具体需根据盘点时物资情况进行位置确定。
2.对凯源阳西公司及其分包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截止2024年3月31日甲供物资开展盘点清理、出具盘点清理报告。
1. 3.投标人 响应人的资质条件要求为:
专用资格:
( 1)资格要求: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2) 业绩要求:近 3 年(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 36 个月)具有相关一定数量的 相关服务 业绩, 服务 业绩需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相关 服务 是指所报标的物,一定数量是指不少于 3 份合同)。
通用资格:
( 1)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报价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采购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3)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 报价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 报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4)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若 报价供应商 被南方电网公司 、 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 。
( 5)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 12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6)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获取:
4.1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https://ecsg.com.cn
4.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进行投标,盖章上传投标文件。
5.投诉和受理:详见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ecs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662-3582317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采购人: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7 日
投诉和受理
1、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阳江市恒源电力实业公司监察审计部投诉。
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2.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表1。
2.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3各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投诉受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康泰路丰泰中心北塔 十一楼
邮编: 529500
联系人: 陈生 联系电话: 0662- 3582194 、投诉内容及时限,对采购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 2天内提出。
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4.1投诉人不是响应人,或响应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响应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4.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4.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4超过投诉失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4.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4.7涉及采购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人(响应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5、恶意行为的处罚。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响应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
附表 1: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法律依据)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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